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4〕31 号)文件要求,为保障2023、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电气工程学院于4月10日成立了转专业专项工作小组,学院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及教务办。
纪委委员: 焦晶
组长: 刘宝玲
副组长: 梁 兴 康 兵
小组成员: 各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
秘书: 盛晓春
绩点审核: 李俐
二、转专业资格要求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2023和2024级本科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不得有补考课程
4)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3以上;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0以上。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正在休学者;
三、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可接收专业 | 计划名额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6 |
自动化 | 8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8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2 |
四、转专业原则
1、不同高考模式的转专业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模式:应在学生入学当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内转专业;即学生高考选考科目须满足转入专业当年的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综合改革模式:二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入学当年所在生源省份二本批次录取的专业;高考文(理)科学生,只能转入入学当年学校全国录取相应的文(理)科专业。
2、不符合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的情况,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转出国际教育学院;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按艺术类、体育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者转出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者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等;上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得转专业。
4、对于2023级、2024级转专业学生,转入后在下学期进行编下审核时,达到编下条件的,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5、严格控制管理类、人文类专业转入本学院各专业。
五、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心理素质等。
1、笔试。笔试成绩占40%,4个专业均需要参加笔试科目《电路A》,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面试成绩占60%,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心理素质等。
六、录取规则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作为申请转入专业。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成功申请转专业后,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专业跨度较大,原专业和转入专业同年级已修课程差异达到18学分的学生,应转入低一年级。对于2023级转专业学生,转入后在下学期进行编下审核时,达到编下条件的,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各专业按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七、工作内容及安排
1、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4月16日前,学院报送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到教务处。
4月23日前,在电气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接收转专业学生报名
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绩点2.3以上、转专业资格)合格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办将申请表5月8-9日统一交电气工程学院教务办(机电楼C415)。逾期不再接收。
3、学院组织考核
5月30日前,学院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前通知到学生所属学院的教务办。
4、转入学院预录取
6月6日前,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结果在电气工程学院官网公布。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