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能够促进专业高质量完成工程教育认证所要求的自评报告,学院决定对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自评报告撰写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2)涉及认证的相关部门。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0日
三、检查地点
教研室
四、检查要求
1.教研室教师及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工作,专业课程评价小组针对自评报告所撰写内容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内容。
2.专业课程评价小组要针对全体任课教师所提供达成情况报告进行检查,核对是否符合大纲要求。
3.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负责要对自评报告进行评估,并组织所有专业课程评价小组成员进行自评报告讨论,并形成记录。
五、检查内容
1.自评报告撰写讨论记录材料;
2.自评报告撰写进度情况;
3.自评报告所要求资料完整性;
4.自评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最新工程教育认证要求。
电气工程学院
二0二三年一月三日